《海珠区低空经济工作专班方案》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低空经济的战略部署,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粤府办〔2024〕6号)和《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低空经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穗府办〔2024〕12号),参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广东省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的通知》(粤办函〔2024〕95号),海珠区抢抓低空经济发展战略机遇,区政府决定成立海珠区低空经济工作专班(下简称“工作专班”),加快推动海珠区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主要明确工作专班的组织架构、相关工作组、工作机制等内容。
(一)组织架构。工作专班由区长担任召集人,分管发展改革、科工商信、住建、公安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召集人,成员包括党委、政府、街道、相关企事业单位共51个;专班办公室设在区经济办。
(二)相关工作组。结合省、市方案,根据工作需要和海珠特色,工作专班下设综合管理、基础设施、产业招商、产业发展、运营发展、标准促进6个工作组,并分别明确了主要职责、牵头单位、责任单位。
(三)工作机制。明确建立会议制度、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沟通协调,推动各项工作稳步开展。工作专班不纳入区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来源:海珠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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